斗笠少女回首望着城门,想起刚才差点人头不保,心中的大石终于放下了。

微微松了口气之后,看周围没人注意到她,于是缓缓将手探向自己的裙摆下面......

掏出了一个葫芦。

看着已经变得轻飘飘的葫芦,她用手上下晃了晃,“哗哗”的声音很清脆,看来是只剩下一点点水。

她刚才急中生智,将装满水的葫芦夹在胯下,拔出盖子,伪装出憋尿憋不住的场景。

除了在大庭广众之下这么干很羞耻之外,还是很成功的,至少她真的蒙混了过去。

毕竟想要伪装出憋不住了,一定要很多尿才行......她哪里来那么多尿。

但蒙混出京城只是第一步,只要仍在大齐境内一天,她就多一天危险。

她叫卜微微。

她犯事了。

细致地说来,是因为她前几天刚到皇城,因为太过于贫穷,买不起京城的食物,只能被迫去皇城周围觅食。

皇城简直和她老家用的不是一个货币,一个馒头卖十个铜板,什么物价啊,抢劫呐!

还好,卜微微在幼时就是被放养的,因此也掌握了不少打猎的技术。

其中一个,就是土弓箭狩鸟。

为了得到最肥美的禽肉,她选择了去皇城周围鸟类最多的树林狩猎。

蹭!

鸟打下来了。

她脸上的笑容也被这一箭打下来了。

这鸟怎么看着这么熟悉?

好像听京城的老人们讲过,当朝圣上有三大爱好,其中一个就是遛鸟。

还不爱遛灵鸟,偏偏爱遛凡鸟,凡鸟灵智未开,笨,但皇上觉得笨才有遛的价值。

皇上觉得太像人了没意思,毕竟他身边全都是他在遛的人。

而卜微微手上的那只被射死的雄鹰,看上去似乎和皇上最喜爱的那只爱鹰长得有些许相似。

但也只是相似,就在她不信邪,准备仔细研究一番的时候,发现鹰腿上有着皇家专属的脚环。

悬着的心终于死了。

你说人怎么能捅这么大篓子呢?

这逮着了,少说得诛个九族吧。

当然,溜达鹰味道真不错,肉质紧致......不对,现在不是回味的时候。

但确实比鸡肉好吃多了......

卜微微拍了拍自己的脸。

怎么就知道吃!

人头都保不住了还吃!

于是就在昨晚,她准备连夜遁逃出皇城,但就在她马上得手时,忽然整座皇城的捕快倾巢出动,把皇城门围了个水泄不通,直接把她逃跑的想法扼杀在了摇篮里。

风声这么快就泄露了?

一想到这些人肯定是来抓自己的,她就觉得自己也是出息了,摊上了个诛九族的罪,也算是光宗耀祖,空前绝后。

空前不知道是不是真的,反正肯定是绝后了。

咕噜咕噜,肚子又响了。

她揉了揉肚子,三天就吃了一只鹰,远远达不到饱腹。

饿了,想念那天烤的鹰肉。

“京城的捕快动员速度是快,就是皇子被歹人刺杀了,阵仗也不过如此吧。”

昨夜捕快围城的场景让她不禁后怕,皇上真是对鹰爱的深沉。

卜微微看着城郊茫茫的荒野,掏出了三枚铜钱。

“或许,现在我只有一条路可以走了。”

她将双手弯曲一个弧度,拢住三枚铜钱,同时开始用手摇晃。

“老天爷,告诉我那个地方在哪吧!”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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