敦煌城外,数以万计的牧民正在云集,这些漂泊不定的牧民之所以在这个寒冷的冬季来到敦煌,是因为听说来自大唐的高僧正在布施,给他们这些在白灾中艰难生存的牧民一条活路。

这些牧民来自四面八方,民族成分也五花八门,有吐蕃人、回鹘人、突厥人、汉人,甚至是来自遥远的叶尼塞河上游的黠嘎斯人。

不过来寻求庇护的人员最多的是回鹘人,这是因为就在三年前,他们的汗国刚刚被黠嘎斯人覆灭,回鹘人成了没娘的孩儿,到处流离失所、饱受压迫。

不过活得最惨的却不是回鹘人,而是汉人,因为汉人在吐蕃帝国的统治下是奴隶的奴隶。

你可能想象不到,汉族平民奴隶会被打穿肩膀,用皮锁串起来,然后成串成串的给吐蕃奴隶劳作。

吐蕃帝国的奴隶制度和后世西藏的农奴制度差别还是不小的,在吐蕃帝国不少奴隶也有一定的经济地位,有逆袭的可能。

吐蕃的奴隶分为四种,分别是“庸”(指的是从事生产、运输的人员或者奴隶)、“扬更”(奴隶的奴隶)“宁更”(被奴隶的奴隶指使的奴隶)和“温末”(汉人奴隶)。

四个等级的奴隶地位权限各不相同:

“庸”和“扬更”阶层的奴隶可以分到一定的地产和牲畜种群,要按照吐蕃律法交税服役,也可以分到战利品。

只是因为他们是为他人“服务”,所以被划到奴隶阶层中。

在吐蕃的战争体系中这两类奴隶非常重要,他们服务于吐蕃军事阶层,也渴望在战争中得到地位更低的奴隶替“宁更”和“温末”,因此作战十分踊跃。

唐朝人记载的“吐蕃每发兵,其富室多以奴从,往往一家至十数人,由是吐蕃之众多”,主要说的就是这两种人,他们类似于八旗军手下的包衣奴才。

和后世的西藏贵族比起来,处于扩张中的吐蕃帝国对奴隶还算“大方”,愿意给奴隶一些物资奖励和口粮。

吐蕃帝国的奴隶只有在和主人起了纠纷后,才会被扣除口粮和薪水。

一个吐蕃奴隶就在文书中这么写道“因为夫人和家仆(bran)陷于家务纠纷,锻子的钱延迟了,并且……一匹马摔倒……男人跌落。那儿有了一匹骑马,于是我又付了钱……我被这些事情缠住,……且此妇之夫控告我,我失去了˙……三两铜币”。

吐蕃奴隶也有固定的口粮收入,在他私下替他人劳作时,主人才能扣除一部分(“夏季六月份的口粮中三蕃升青稞和三蕃升面粉不要发给”)。

吐蕃的奴隶有一定的产业,他们既为自己的主人承担赋税,也为吐蕃帝国承担赋税义务,也是吐蕃帝国的纳税人,吐蕃帝国可不喜欢随便杀戮奴隶。

所以你别看吐蕃帝国是奴隶制,吐蕃的奴隶却也很有上进心,愿意为了战争流血流汗。

吐蕃帝国就是一个不断游动的战争怪兽,它向各方扩张,降服各个国家,抢夺自己兵锋所及的人口充当“奴隶的奴隶”,借以缓和国内的矛盾,以战养战。

而当世界屋脊的太阳进入明清时代后,吐蕃的奴隶制庄园已经完全变成了自给自足的奴隶制“桃花源”,它们不再像当年的祖先一样四处扩张,本族的农奴完全变成了财富单位。

吐蕃贵族没了铠甲,那就用几十上百个农奴换取;

喇嘛们被外族人欺负了,也要杀农奴祈祷。

吐蕃贵族的用农奴换取装备的后果就是农奴价格暴跌,在近代一个西藏农奴仅仅价值4个银元,

即便是他们出售了西藏全部农奴也难以凑齐一个民国整编师的装备。

西藏的奴隶制度是一个非常残酷的事情,在吐蕃帝国时代,他们靠对外掠夺维持生存,还能勉强给本族的奴隶一些体面;

在明清时期已经无力扩张的吐蕃贵族就只好敲骨吸髓,把农奴看作是人形的羔羊。

在吐蕃帝国的鼎盛时期,长期占据过包括整个西域在内的高原周边地带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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